多靶点酪氨酸酶抑制剂,可以抑制VEGFR2和VEGFR3(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受体2、3)。
适用于肝癌、甲状腺癌(局部复发/转移、进展的放射性碘难治性分化型甲状腺癌)患者的治疗。
1、推荐剂量:24mg口服,每天一次。
2、在有严重肾或肝受损患者,降低剂量至14mg每天一次。
最常见不良反应包括高血压、疲乏、腹泻、关节疼痛/肌肉痛,食欲下降,体重下降,恶心呕吐,胃炎,头痛,蛋白尿,手足皮肤症状,腹痛和发音困难。
1、高血压:接受Lenvatinib治疗之前,控制高血压症状;出现3级高血压应暂停Lenvatinib治疗;如果出现严重、威胁生命的高血压则终止治疗。
2、心衰:密切监测心衰症状,若出现3级心衰应中断治疗,4级心衰则终止治疗。
3、动脉血栓栓塞:若出现动脉血栓栓塞,应终止治疗。
4、肝毒性:治疗开始前和期间应监查肝功,出现3级肝功损伤应中断治疗,出现肝衰竭应终止治疗。
5、蛋白尿:治疗开始前和期间应监查蛋白尿,蛋白尿≥2g持续24小时。出现肾病症状应终止治疗。
6、肾衰和肾损伤:出现3级以上肾衰竭或肾损伤应中断治疗。
7、胃肠道穿孔和痿道形成:出现胃肠道穿孔和威胁生命的瘘道应停药。
8、QT间期延长:出现3级以上QT期延长应中断用药,密切观察并纠正电解质水平异常。
9、低钙血症:至少每月一次检测患者钙水平,并及时补充。
10、可逆性后部脑白质病(RPLS):出现RPLS应停药,并及时治疗。
1、出血:若出现3级出血,应中断治疗;若出现4级则终止治疗。
2、TSH抑制能力受损:每月监测TSH水平,对有DTC患者应及时调整甲状腺药物。
3、胚胎胎儿毒性:对胎儿有危害,应告知育龄妇女采取有效避孕措施。